强化环境监管体系,支撑环保产业长期健康发展。《指导意见》在健全环境治理体系方面,强化环境监管体系,包括:1、实行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两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体制;2、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加快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立法进程;3、整合相关部门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职责、队伍,统一实行生态环境保护执法;4、加快构建陆海统筹、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环保对政府而言是投入项,对生产企业而言是成本项,因而企业主体环保动机不足,环保高压监管是推动环保产业健康发展的有效支撑。
健全环保资金投入制度,国内环保市场将继续扩容。《指导意见》还健全了环保资金投入制度,包括:1、明确中央和地方财政支出责任。除全国性、重点区域流域、跨区域、国际合作等环境治理重大事务外,主要由地方财政承担环境治理支出责任;2、建立健全常态化、稳定的中央和地方环境治理财政资金投入机制;3、完善金融扶持。设立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加快建立省级土壤污染防治基金;4、健全环保领域价格收费机制。当前我国环保投入占GDP比例仍较低,难满足环境明显改善的要求,随着后续稳定环保资金投入,国内环保市场将继续扩容。
环保技术及装备重要性提升,期待后续扶持政策。《指导意见》提出加强关键环保技术产品自主创新,推动环保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加快提高环保产业技术装备水平。做大做强龙头企业。《指导意见》突出环保技术和环保装备的重要性,后续或出台扶持政策。
投资建议。《指导意见》明确建立健全环境治理的领导责任体系,还从强化环境监管体系、健全环保资金投入制度、推动环保技术及装备等方面,助力国内环保市场健康发展及继续扩容,建议关注环卫设备企业(盈峰环境、龙马环卫)及土壤治理企业(高能环境、博世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