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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门发布复工复产安全提示:电梯锅炉等重启须防“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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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3-16  浏览次数:209
核心提示:“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当天,市市场监管委发布使用特种设备安全提示,提醒企业复工复产要注意电梯、锅炉、大型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安全,绝不能“带病”复工复产。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当天,市市场监管委发布使用特种设备安全提示,提醒企业复工复产要注意电梯、锅炉、大型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安全,绝不能“带病”复工复产。此举旨在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努力夺取我市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战双赢”重要决策部署,进一步压实企业自觉履行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步入正常轨道。
 
  市场监管部门强调,特种设备本身就具有较高的安全风险。长时间停工停产后,设备可能变得不够可靠,不能马上达到最佳的安全状态,重新启用容易出现故障,甚至引发事故,因此各复工复产企业应开展设备自行检查,进行“自查自改”,消除潜在安全隐患。此外,做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上岗前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严格落实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关心、爱护作业人员身心健康,必要时引入心理辅导,确保“人”的安全因素。比如,对于与市民接触较多的电梯要重点排查电梯层门、制动器、轿厢内紧急照明、紧急报警装置等是否正常;投用前应进行试运行,确认电梯运行平稳、无异响,停靠楼层准确等;检查消毒用液体是否有渗入操纵盘、外呼按钮的缝隙中或流入井道中,以免引起故障,切勿“带病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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