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编号:QYPY2020-016
二、预算金额:40万元
三、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四、招标内容:360KW电热水锅炉1台(具体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
(2)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以上证件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以开标现场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3)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须提供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须提供近六个月(2019年10月-2020年3月)税收缴纳证明材料原件(完税证明或缴纳凭证,无需纳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完税说明或零申报记录);
(6)须提供近六个月(2019年10月-2020年3月)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包括缴纳专用收据和清单。清单显示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法人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项目其他人员的社会保险缴纳期限,应当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本单位至少近6个月。供应商注册时间不满6个月的,应当提供注册时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相应期限内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7)须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8)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查询截止时间与递交文件截止时间相同,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4月8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2:00时,14:30~18:00时(北京时间)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南大街14号锦华饭店北三楼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获取。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4月2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0年4月2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南大街14号锦华饭店北三楼
八、公告期限: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4月8日
九、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1.采购单位名称:宁县新宁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联系人:王昭电话:13884172776
采购单位地址:宁县新宁镇人民路13号
2.代理机构名称:庆阳鹏跃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丽电话:0934-4163961
代理机构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南大街14号锦华饭店北三楼
庆阳鹏跃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