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国际国内环境发生深刻调整和变化的形势下,决定开展第二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工作,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表明了中央对持续推进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方向不变、力度不减、要求不降的坚定意志和坚强决心。
与此前开展的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相比,本轮督察出现了一些新特点,提出了一些新要求。在范围上,首次纳入国家能源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两个国务院有关部门,重点聚焦其职责范围内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及其处理处置和推动解决的情况等方面内容。在要求上,督察工作要统筹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服务“六稳”“六保”工作大局。此外,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办公室在督察正式启动前,就专门致函有关省(直辖市)、部门和集团公司,要求有力有序推进边督边改,禁止搞“一刀切”和问责泛化。
自2015年12月在河北试点以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制度不断完善,相关工作不断深入。从“督查”到“督察”,从 “环境”到“生态环境”,从31个省份“全覆盖”到对20个省份开展“回头看”,从将央企纳入督察范围到进驻国务院有关部门开展督察试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在压实生态环保责任、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已然成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保工作以及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利器。
利器之利,在于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动解决了一大批群众身边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生态环境“老大难”问题。曾被粪污直排、垃圾淤塞染黑的练江,如今水质稳定向好;曾被旅游无序发展、非煤矿山破坏生态等问题困扰的洱海,如今得到了良好的保护和修复;曾每年接待数十万游客的天津七里海湿地,已经拆除了所有违建,回归了原有的安宁。根据数据统计,第一轮督察及“回头看”共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约15万个。实实在在的督察整改成效,得到人民群众普遍称赞和拥护。
利器之利,在于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始终紧盯地方党委政府、有关部门以及中央企业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据统计,第一轮督察和“回头看”共向地方移交509个责任追究问题,问责干部4218人,有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地生根。而本轮督察也一以贯之地提出了压实被督察对象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的相关要求。针对地方,要督察省级有关部门、地市级党委和政府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担当作为等情况;针对中央企业,要督察其所属企业单位环境守法和落实生态环境社会责任情况;针对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督察试点,重点检查部门职能范围内生态文明建设重点任务部署推动、监督指导等情况。可以预见,督察工作的开展,将进一步推动被督察对象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生态环保责任。
利器之利,在于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不断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成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我们看到,随着督察工作的不断深入,地方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以及中央企业,在落实新发展理念上的主动性明显增强,忽视生态环境保护的情况明显改变,不顾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盲目决策的情况明显改变,发展与保护一手硬、一手软的情况明显改变。一批违法违规项目的叫停整改,一批生态环境治理项目的加快实施,一批传统产业的优化升级,一批绿色生态产业的快速发展,有力推动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是一次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政治“体检”,相关被督察对象一定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全力支持配合督察工作。要以接受督察为契机,进一步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对督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高度重视,从严从实边督边改,力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