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安徽省太湖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有关情况的通报”,称该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未取得群众充分理解支持坚决不开工,未全部履行项目建设必需的法定程序坚决不开工,最大限度地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此事件的背景是太湖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因“邻避效应”而受阻。
为什么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作为先进的环保项目,往往被一些人认为不“环保”而拒绝?为什么项目周围的群众,坚决反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在自己的家门口,即出现所谓的“邻避效应”?
众所周知,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水平的不断加快和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垃圾量增长速度较快,处理压力逐年增大,不少地方出现垃圾围城现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迫在眉睫。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是作为当今处理生活垃圾的一种通行方式,符合我国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绿色发展要求,既能节约土地资源,又能实现资源可再生利用,也是国内外普遍采用的现代化的生活垃圾处理方式,对改善和提升人居环境具有重大意义。多年的实践证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是当前处理生活垃圾的最有效的方式之一。
但是,一些地方在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过程中,往往会出现“邻避效应”,导致工程难以进行。理由往往是群众认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有污染,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对人体有害的二噁英,二噁英有致癌作用。
笔者认为,目前我国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势在必行,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要规避“邻避效应”,有几项工作一定要做在前面。
一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要科普先行。当地政府要借助广播、电视、网络等平台向群众广泛宣传垃圾焚烧发电的科普知识,使群众了解和掌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的一些基础知识。针对群众关注度高的问题,如焚烧生活垃圾是否会产生二噁英?以及二噁英如何防治等,进行针对性的科普宣传。
据国内外科技人员的研究成果,焚烧生活垃圾产生二噁英的机理比较复杂,其主要途径有:在氯乙烯等含氯塑料的焚烧过程中,如果焚烧温度低于800℃,含氯垃圾不完全燃烧,易生成二噁英。其他含氯、含碳物质如纸张、木制品、食物残渣等经过铜、钴等金属离子的催化作用也能生成二噁英。
目前现代科学技术已解决这一难题。国内外的研究和实践表明,采取技术手段,可以有效控制生活垃圾焚烧时二噁英的生成。这些控制措施包括:选用合适的炉膛和炉排结构,使垃圾在焚烧炉得以充分燃烧。其次是控制炉膛及二次燃烧。进入余热锅炉前烟道内的烟气温度不低于850℃,烟气在炉膛及二次燃烧室内的停留时间不小于2秒,并合理控制助燃空气的风量、温度和注入位置。三是选用新型袋式除尘器。控制除尘器入口处的烟气温度低于200℃,在进入袋式除尘器的烟道上设置活性碳等,进一步吸附二噁英。
二耐心细致的去做群众的思想工作。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出现“邻避效应”的原因之一,往往是信息不对称。一些群众认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有污染、有危害,就会产生拒绝心理。也不排除其它原因,如征地拆迁补偿不到位,或征地拆迁价格、安置群众不满意等,群众会以此为借口,拒绝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上马。
笔者建议,垃圾焚烧发电一旦出现“邻避效应”,政府不要急着项目上马,而应该静下心来耐心细致的去做群众的思想工作。比如,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可以组织项目周边的群众参观已建好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让群众亲身感受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是否有污染,及防治措施。实践证明,这种用参观等感性教育代替空洞的理性教育,效果较好。如湖北省仙桃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也曾出现“邻避效应”,后来当地政府带周边的群众代表参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让群众亲身去体会和感受,结果这个被“闹停”的项目,后来却有99%的村民支持重开,现在项目已建成并投入运行。
三垃圾发电项目前期做环评时,要让群众真正参与,绝不能“走过场”。近年来一些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引发争议,出现“邻避效应”,与环评公众参与“走过场”有直接关系。如天津某县(蓟县)垃圾焚烧发电厂被曝公众意见调查问卷造假,环评报告称90%以上的被调查村民同意建设该项目,但6个村庄的村委会称村民们从未见过相关项目公示。东莞一(麻涌)垃圾焚烧厂环评期间数万反对票莫名“蒸发”,当地媒体甚至却报道称,环评公示两天没人提意见。浙江某地(萧山)垃圾焚烧厂环评涉造假,许多赞成票名单上的居民都表示没有见过调查问卷。上述垃圾发电项目引发争议的原因,都与公众问卷调查的造假有关。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要求及相关规定,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对群众健康和环境生态影响较大,环评环评时必须开展公众问卷调查,征求群众意见。
笔者建议,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开展环评时,在公众参与环节,一定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做好公众问卷调查,是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的宝贵机会和前提。群众对于垃圾发电项目能否理解和支持,关键看信息是否透明。实践证明,信息越公开透明,越能打消民众的担忧,从而获得群众的支持,有效规避垃圾焚烧发电出现“邻避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