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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至6月 邹平县蓝天白云天数同比增加26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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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7-20  浏览次数:242
核心提示:近日,邹平县环保巡察相关人员正对照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灵活运用教育、经济、行政等手段,综合施策,逐个销号,同时结合“散乱污”企业清理整顿、水环境治理等全县“1+1+9”污染防治攻坚方案,赢取工作主动权,确保各类生态保护违法违规问题有效整改到位。

近日,邹平县环保巡察相关人员正对照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灵活运用教育、经济、行政等手段,综合施策,逐个销号,同时结合“散乱污”企业清理整顿、水环境治理等全县“1+1+9”污染防治攻坚方案,赢取工作主动权,确保各类生态保护违法违规问题有效整改到位。

准确把握新形势,邹平县深入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中央、省、市部署,全面落实新要求,把环境保护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围绕环保督察问题整改重点,开展了“散乱污”企业取缔整治、燃煤小锅炉淘汰等一系列专项行动,铁腕整治环境突出问题,全县生态环保形势发生积极而深刻的变化,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强监管重问责,不断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在全省率先启动战略区域环评,划定生态红线,逐步构建全方位的环境管控体系。严格落实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任务,制定下发《邹平县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实施方案》《邹平县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编制《邹平县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2018-2020年)》,进一步细化大气污染治理任务目标,逐项抓好落实。加快推进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全面完成火电、钢铁、电解铝等9个行业53家企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建立镇街、责任区、村三级监管网络,完善“散乱污”发现机制,确保将“散乱污”企业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今年1至6月份,县城区环境空气优良率为44.7%,蓝天白云天数(PM2.5达标天数)125天,同比增加26天。

控排污提水质,深入推进水环境治理。关闭搬迁禁养区内69家养殖场户,完善40家未配建粪污处理设备规模养殖场的配套设施。年处理能力8.14万吨的危废处置中心稳定运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投产运营,日处理能力10吨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日处理能力100吨的餐厨垃圾处理项目、日处理能力1000吨的污泥焚烧处理项目积极推进,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能力不断提升。全面落实“河长制”,扎实开展清河行动,深入进行河湖综合整治,封堵改造登记入河排污口64个,打击涉河违法行为,坚决制止“八乱”行为发生,持续改善邹平县河湖生态环境。组织召开杏花河水质改善与生态修复实施方案联席会议,聘请专家团队对杏花河进行会诊,编制《杏花河水质改善与生态修复实施方案》,通过实施雨污分流、人工湿地建设、氟化物处理、控污拦水配套、净化水源综合利用等各项工程,不断强化河流生态修复与自净能力,进一步改善河道水质、提高环境承载力。

紧盯生态环保的薄弱环节,邹平县加大了对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结合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围绕邹平县环保工作薄弱环节,开展了一系列专项行动,补足工作短板。狠抓“散乱污”企业整治,累计取缔整治“散乱污”企业550家,同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和常态化巡查检查,坚决杜绝死灰复燃。严格落实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实现燃煤机组超低排放。积极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对70家重点企业全面配齐治理设施,对119家加油站安装油气回收设施,对53家未参评或不达标的化工企业全部停产整顿,好生街道、临池镇建成家具集中喷漆中心,实现了家具喷漆行业挥发性有机物集中管控、达标排放。狠抓扬尘综合整治,全县35个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在建工程全面落实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出入车辆100%冲洗、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物料堆放100%覆盖“六个百分百”标准,规模以上在建工地实现视频监控和扬尘监测全覆盖,全县环保薄弱环节有了较大改进,一系列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今年下半年,邹平县将全面打好蓝天保卫、柴油货车污染治理、黑臭水体治理、小清河区域环境综合治理、饮用水源水质保护、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危险废物治理、垃圾焚烧发电行业专项整治、进口固体废物专项整治等9场攻坚战,加快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全力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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