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了合肥市龙泉山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网上磋商项目),该项目总投资约15亿元人民币,将安装四台750吨/日机械炉排式垃圾焚烧炉和两台不低于25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运营期第一年处理规模为2400吨/日,以后年份处理量均为3000吨/日,年有效运行时间8000小时。项目特许经营期为30年,其中前期工作及施工准备期6个月,建设期18个月,实际运营期为28年。项目动态回顾:5月2日发布公告,合肥市龙泉山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公开招标。 5月24日发布合肥市龙泉山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资格预审流标公告,因有效申请人不足规定数量,该项目宣布流标。 5月28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合肥市龙泉山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二次)。 6月19日发布合肥市龙泉山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流标公告(第二次),宣布因“有效申请人不足规定数量”而流标。 从以往发布过的该项目相关信息看,招标过程可谓是一波三折,此次网上磋商对供应商的条件也成为关注的焦点: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须为依法成立且有效存续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3、供应商或其控股子公司须具有通过环保竣工验收的生活垃圾炉排炉技术焚烧发电项目业绩;4、供应商净资产不少于100(含)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不高于40%(含)(以供应商经审计的2017年度财务报表数据为准);5、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负责组织建设或运营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业绩;6、本项目产生的飞灰不得在本项目所在地填埋处理,且符合环保要求;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8、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磋商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6个月;(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12个月;(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24个月;9、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