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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项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四川已整改完成3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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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9-21  浏览次数:223
核心提示:9月20日,记者从四川省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截至8月31日,四川省89项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31项,占2018年应整改完成任务的68.9%,剩余58项整改任务均达到序时进度。

9月20日,记者从四川省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截至8月31日,四川省89项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31项,占2018年应整改完成任务的68.9%,剩余58项整改任务均达到序时进度。

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关于实施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清单化调度的函》要求,根据《四川省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从2018年4月起,四川省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按月实施清单化调度。

从目前情况看,省整改方案实施进度总体顺利,但有9个市(州)共14条具体整改措施未达到其实施方案规定的序时进度(目前尚未影响到省整改方案实施进度)。其中,成都市1条、攀枝花市4条、遂宁市1条、内江市1条、乐山市2条、南充市1条、雅安市2条、甘孜州1条、凉山州1条。

针对9个市(州)14条具体整改措施未达到序时进度、整改进展滞后问题,省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上述9个市(州)务必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强力推进整改,并按照《四川省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办法》的规定,认真落实整改销号管理要求。

此外,截至8月31日,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四川省信访件涉及的9070个各类环境问题,已整改完成8413个,整改完成率92.8%,较上月提高1.9个百分点。各市(州)问题整改完成率较高的为泸州市97.4%、遂宁市97%、雅安市96%、广安市95.2%、攀枝花市95.1%。

接下来,四川省将继续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加快整改进度、推动整改落实、巩固整改成效,以实实在在的成效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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