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来说,建立了环境应急管控的差别化执行机制,对全市符合条件的秋冬季错峰生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的工业企业实施豁免。企业可以向当地环保部门申报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上报市环保局,市环保局组织专家现场核查,符合豁免条件的,核查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完成后,在错峰生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时进行豁免。企业申请豁免的基本条件为:一是符合现行产业政策,生产工艺等不属于调整限值、淘汰和禁止目录;二是上一年度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等级为绿色、蓝色;三是已申领排污许可证,且能规范执行许可证日常管理要求;四是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在线监测符合规范,数据真实有效。
市环保局还统一修订完善全市环保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对违法行为轻微、及时整改或连续2年环保信用评价等级为绿色的企业从轻或减轻处罚。经济确有困难的企业,可申请分期缴纳处罚金;对在规定限期内主动查找危险废物历史遗留污染问题,并按标准完成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的企业,依法从轻或免于处罚。
其他具体措施还包括,将积极推动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钢铁高炉协同处置酸洗污泥等项目建设,优化危险废物处置结构。
试点建设武进区西太湖科技产业园、新北区孟河镇工业园区危险废物收集储存点,提供园区企业危废转移便利,试点成熟后逐步推广。
在环境质量改善的前提下,对纳入常州市重大项目库的重大产业项目,由全市总量平衡指标来源库中统筹协调解决。
在确保环评审批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间;同时加快排污许可证核发进度,强化环评与排污许可制度有机衔接。
另外,还将通过建立专家库、设立环保技术超市等手段,积极帮扶企业寻求治污良策,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和提升治污水平;设立“企业环保咨询日”、培训会以及环保政策网络宣贯群等方式,为企业及时掌握环保政策要求提供渠道。(孙雪云 朱弘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