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长根表示,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一项重大制度安排,也是一项重大改革举措。关于明年或者今后几年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工作的安排,李干杰部长前一段时间专门向大家做过通报,今后五年包括今年的督察安排,今年3月份已经提请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有总体的部署。我们今年的“回头看”也是按照这个安排部署进行的。刚才您讲的下一步督察工作到底怎么开展,和第一轮有什么区别。这几个方面我想跟大家分享一下。
一是在总体思路上,就是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为重点,不断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向纵深发展。这里面有两个着力点,一个就是我们下一步的督察更多要聚焦在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强大助力。第二个就是聚焦在高质量发展上,提升我们科学的、可持续的发展水平,这是我们的主要想法和思路。
二是从2019年开始,用三年左右时间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例行督察,第四年开展“回头看”。在第二轮督察中,将适当拓展督察范围,第一轮督察就是第31个省(区、市),下一步还要将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承担生态环保任务较重的中央企业纳入督察对象;将探索创新督察方法,加大卫星遥感、红外识别、无人机、大数据等技术应用;另外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信息化系统已经建起来了,这些技术应用以后,能帮助我们发现更多问题,特别是大尺度的生态环境问题。从这个角度讲,今后会更加关注“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这个大的环境,从大环保上更好地去提高我们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水平。
刘长根指出,下一步督察还要盯住第一轮督察和“回头看”问题整改情况,这是重点,我们将盯住不放,咬住不放,不解决问题绝不松手,这是督察的考虑。
三是组织开展专项督察。在专项督察中,将把污染防治攻坚战七大标志性战役及其他重点领域作为重中之重,为攻坚战提供助力;将把督察整改不力,特别是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等突出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强化督察工作的精准度;将把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作为重中之重,不断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
四是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体系,我们现在正在研究制定《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下一步要提请中央有关部门审议。规定里明确了要建立中央和省级督察两大体系,省级督察必须成为中央督察的延伸和补充,所谓延伸就是要往下走;所谓补充,就是要推动落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的整改,这是省级督察重要任务。同时要夯实法制基础,依法督察,形成工作合力,更好提升督察工作效率。
刘长根介绍,下一轮督察会对企业和经济有什么影响。我想对经济的影响是正面的,刚才讲到督察就是要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只要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就不用担心,只要合法合规经营也不用担心。今年有一段时间,大家反映督察对经济有影响,有“一刀切”的情况,这个情况我们一贯很重视,我们针对舆情及有关方面反映的所谓环保“一刀切”问题,逐一进行了现场核查。核查发现,绝大多数是地方严格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法制刚性约束,依法推进督察整改,而一些企业对此不习惯、不适应造成的。这些情况不是环保“一刀切”。我们企业在环保方面不能固步自封,必须适应新的要求才能取得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