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征至今已历时一年,我国第一个体现“绿色税制”的环保税,实施成效如何?
在过去一年里,环境保护税征管运行有序顺畅,绿色税制促进绿色发展的效应开始显现——国家税务总局的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前三季度全国累计申报税额超过216.97亿元,其中减免税额近68.4亿元。此前征收排污费是部门规定,而收税则上升至国家法律高度。其实施也意味着推行多年的排污收费制度将彻底转换为环保税制。
由于环保税基本由排污费制度平移而来,环保税收入延续了原排污费特点。环境保护税基于“税负平移”原则,将实现排污收费向环保征税制度的转换。不同的是,环保税法实施条例细化了征税对象、计税依据、税收减免、征收管理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了界限。对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行为征税,覆盖了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等4类主要污染物、近167种主要污染因子。针对同一污染危害程度的污染因子按照排放量征税,排放越多,征税越多。
同时,按照不同危害程度的污染因子设置差别化的污染当量值,实现对高危害污染因子多征税。这些税收,60%以上的比例集中于重点排污企业。从行业看,收入集中于钢铁、火电、水泥、石油和化工等行业。而从应税污染物类型看,2018年前三季度对大气污染物征税占比超过88.7%,水污染物征税占比6.9%左右,固体废物和噪声征税占比则接近2.9%。
有业内人士预测,2018年度全国环保税实际征税总额将超过200亿元,且三年内会保持持续增长态势。原来由排污费安排的支出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按照力度不减的原则予以充分保障。但是,环保税的环保意义和社会效益,远远大于增加财政收入的意义。换言之,着重于从“钱袋子”着手的环保税有利于实现中国对重点污染物的减排目标,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优化和发展方式转变。仅在2018年上半年,通过落实对综合利用固体废物纳税人免税政策,就促进了1000多万吨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
“多排多征、少排少征、不排不征”的原则,让环保税发挥了重要的激励作用。通过发挥环保税的正向激励机制作用,环保税促进治污减排的导向效果初步显现。在超标排污企业面临税收损失的同时,积极加强排污治理,实现达标排放的企业享受到税收红利。通过对城乡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场所实行达标排放免税政策,促进企业由过去直接向环境排放水污染物改为入城市管网排放,提高污水集中处理效率。享受达标排放免税优惠的城乡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累计免税超过28.4亿元,占减免税总额的38.7%。
但从税收政策的执行,到纳税申报的操作,以及后期的监控管理,都面临着全新的挑战。对于环保税而言,在下一阶段深化税制改革中仍有不少“成长的烦恼”需要面对。企业在过去缴纳排污费时,不涉及行政处罚,但在缴纳环保税时,就有了税收征管法和刑法的约束。而在更多的业界人士看来,费改税之后,最大的挑战之一就是排放数据的真实性,必须要有准确的污染物排放量监测信息,方便环境部门和税务部门衔接,识别异常申报。
“2019年环保力度应该会更严,环保滞后特别是有污染问题的企业,都很难扛的住。”业界资深人士坦言。而即将开始的一系列环保管理体制改革,将进一步严格长效管护制度,未来环境治理领域仍将持续高景气。环保税则将会出现更多的差别化,在单个企业的缴纳环保税方面,排放高和排放低的企业将会存在较大差别,这也增加企业减排动力。既可倒逼环境监测数据更加真实,亦可倒逼企业不断改进技术设备,实现绿色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