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燃煤小锅炉整治期间,各县(市、区)以行政区域为单位开展燃煤小锅炉调查摸底工作,查清辖区内的燃煤小锅炉的数量、规模、型号、用煤量、污染治理设施、污染物排放等情况,建好管理台账;认真制定分年度燃煤锅炉淘汰计划,明确纳入淘汰计划的每台锅炉型号、规模、所属单位、淘汰时间和淘汰方式,并做好拆除后续的管理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严格新锅炉安装告知工作,对违规先建的锅炉坚决不予监检、登记;严格执行锅炉废气排放标准,10蒸吨以上各类燃煤锅炉必须稳定达标排放。其中,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责令限期改正,整改后仍然不符合要求的,不得继续使用;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改导致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实施行政处罚或者责令停用。
既然燃煤小锅炉“退市”,它的替代品是什么?据悉,我市将通过煤改气(电、生物质)、改热水配送、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等方式,推进热电联产项目,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合山市热电联产项目、来宾市工业区热电联产项目,合理布局集中热源点、供热管网、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有序推进工业园区采用热电联产或大型企业余热利用等方式实施集中供热,鼓励余热、余压、余能综合利用,着力推进燃煤锅炉“煤改气”等清洁能源替代工程。
同时,发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作用,禁止新建低能效燃煤锅炉;多渠道拓宽清洁能源供应,加快天然气主干管网、支线管网建设,保障工业园区(集中区)天然气供应;推动电、液化天然气及符合清洁能源要求燃料的生产和供应,推进能源消费结构改善;制定生物质燃料等新型能源及配套设施的有关标准,规范生物质成型燃料生产制造企业准入和生产,确保生物质成型燃料生产企业具有稳定、充足的原料来源供应,为锅炉能源结构调整提供多元化保障。